·部分信息内容如下:
车辆定点维修及配件器材采购更正公告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:****-JLZLUB-F****/TC***P***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车辆定点维修及配件器材采购
首次公告日期:****年**月**日
二、更正信息
更正事项:采购公告
更正内容:
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变更为:
*.满足《中华人民**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*.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
/
*.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(一)符合《中华人民**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:*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*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*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*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*.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*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*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(二)供应商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。(三)投标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。(四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。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,应主动声明,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、*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。(五)包*供应商应具备《中华人民**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汽车维修二类(含)以上资质,其维修质量符合国家、**省、****标准。(六)近三年(****年至今)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,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**全责任事故,没有因投标人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(或列入黑名单)。
更正日期:****年**月**日
三、其他补充事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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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*.采购人信息
名 称:某单位
地址:****
联系方式:李助理
*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 称:**********
地 址:*********西路***号熙园B座底商*楼
联系方式:马倩倩/李晓帅****-********
*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李助理
电 话: ****-********